辞晚

回首千重山 不记来时路

【盗墓笔记/黑花】连城(花年番外)

视角清奇,高中生练笔,慎入。

《花年》番外。


 

今天老板告诉我要我去接一个人。老板神神秘秘的样子让我深深地觉得这背后一定有什么阴谋,所以有着著名艺术家兼建筑师兼工程师兼心灵导师的我本着不可以在原则问题上妥协的底线义正言辞地——答应了老板的要求。其实我心里也挺郁闷,为什么像我这样一个天赋异禀根骨奇佳的艺术家兼心灵导师在面对自己的主业餐饮业时总是这样的好说话。说好的艺术家的狂放不羁呢?说好的心灵导师的一眼洞悉人心的犀利呢?我想这一定是因为我太低调了。


 

谁都不会想到这座城市的设计者和缔造者的主业会是餐饮业吧。如果你以为仅仅如此,那么我可以很骄傲地说,我保证还会让大家更加大跌眼镜。毕竟餐饮业这个形容太过宽泛,真正想要了解我的人怎么可以只局限于知道这些皮毛呢。


 

所以,我挺起了胸膛微笑说,好的老板作为餐厅的服务员这是我应该做的~


 

老板满意地点点头,夸赞了好一通我的业务能力,扬长而去。我看着他挂在满脸横肉之上的诡异的微笑,脊背开始发凉。


 

像我这种业务能力按说不应该被派去出差,应该和从前一样在店里坐镇指挥才对。虽然指挥了很久也只是个服务经理,好多事还是要亲自出马,但是谁让这份主业是为了我的艺术工作和建筑事业服务的呢?像我这么有思想有觉悟的人简直可以飞上去加入共产党了。所以,还是回到我刚刚疑惑的那个问题上——他为嘛非得我出马呢!


 

我打开老板递给我的厚厚的文件夹,里面装着这个人一生的所有资料。


 

乍一看还挺帅。唔……这老头姓齐,眼睛已经瞎了,年轻时是国民党军官,后来战败后跟着蒋介石退到了台湾,一辈子没娶媳妇没生儿子还好死不死和蒋介石一伙人关系不太好,这后半辈子过得简直就跟直接被软禁了没啥大差别。作为一个天生就爱思考的人,我怎么可能不去探索他被软禁的根本原因呢?嗯,果然就说我是个会抓住主要矛盾的人,瞧瞧瞧瞧,一眼就看到了——这家伙年轻时养了一个小戏子……不,还不是小戏子,是当时北平红到发紫的名角儿解老板,后来这解老板离开了这瞎子,一转身就投入了共产党的怀抱,就这么噼里啪啦地抽了这瞎子的脸。要不怎么上面流传着一句话呢,不作死就不会死,你看吧这就是年轻时候作死作多了,今儿早上果然翘辫子了。不过这瞎子架子还不小,居然还得本大爷亲自迎接……


 

我灵机一动。莫非,是老板忌惮着那年的事情?我摸着下巴,觉得八九不离十。


 

那一年的那一天南京变成了地狱。魂魄保持着肉体的模样跌跌撞撞地一个个闯进来,我看到了他们满身的伤口和血迹。那时我还年轻,愣是被吓得躲在老板身后死活不敢出来。店里有经验的服务员们忙得焦头烂额,享誉地上地下的大厨孟婆在厨房满头大汗地熬汤。那些魂魄的口中是撕心裂肺的呐喊,我偷偷把那些痛苦收集了起来,集中存在盒子里,打算偷回家发电。魂魄们生前的痛苦就是我们这座城的能源。老板也投入了服务之中,一个个的安抚他们的情绪,哄他们喝下本店的招牌美食孟婆汤,目送他们去向该去的地方。我在魂魄之间穿梭着,小心翼翼地偷着痛苦。


 

而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他。


 

那的确是个神奇的男人,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能有人把武器带到地下来,而且那武器还凛冽漂亮得紧。那男人穿着藏蓝色的长衫,手里握着一把黑色的上了年纪的刀,眉目间全是肃杀之气。似乎是看到了偷痛苦的我,他三两步窜过来提起我的领子,黑色的刀吐出了银白的刀刃,刀锋上的光芒不断晃着我的眼睛。虽然我现在也算是伟人级的人物,可是那会儿我年纪还小啊,被这么一折腾吓得装痛苦的盒子都没抓牢,吧唧掉到了地上。还好我用的盒子是竹子编的,摔不碎,声儿还小,不容易被发现。只是被这么一提溜,老板是真真被吓着了。那男人二话没说挥刀砍了所有的桌子,孟婆辛苦熬制的汤撒得满地都是。


 

造孽啊!孟婆大吼一声从厨房里冲出来,揪住那男人的袖子哭哭啼啼。那男人利索地把刀横上孟婆的肩膀,说,熬汤熬烦了吧。我在半空中看见孟婆筛糠一样抖着,最终两眼一翻晕在了地上。其实我也挺想晕过去的,毕竟在半空中被勒着领子太过难受,但我又担心我好不容易偷来的痛苦被别人捡走,所以只得无奈忍下去。


 

我要回去。那男人说。


 

老板收敛了平日的嬉皮笑脸,正色道,这里可不是你说了算。


 

那男人眯起了眼睛,马上就能说了算。说着,挥刀砍向孟婆。


 

老板一个箭步把孟婆拖开,自己手臂上划了一个大口子,看着就觉得生疼。


 

虽然是在地下,但是我们这些服务人员也是会受伤会流血的。但很不巧,我晕血。虽然很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且还心心念念惦记着我的盒子……我还是不争气地晕过去了。


 

醒来时发现店里秩序井然,魂魄们坐在凳子上哭天喊地,脚下踩着碎成不知道多少片的桌子。孟婆在厨房便哭边熬汤,声音一点也不比魂魄们小。至于老板……被裹成了上面某种叫做木乃伊的样子,昏迷不醒。


 

我眼尖地发现了我的盒子,一把捞起来揣在怀里,紧张兮兮地去问其他尚且看上去精神状态良好的同事们。


 

哦,那个男人啊,他回去上面了。同事边盛汤边回答。


 

我被彻底惊呆了。什么?回去了?!声音陡然升高一个八度。


 

嗯。同事云淡风轻地说,大BOSS说,这样的人咱们收不起,赶紧放回去吧,以后他要是再来那也不让他进了。


 

我承认作为一个多愁善感的艺术家此时我的心情是很复杂的。永生这种别人梦寐以求的事情那个男人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但是——他所有在乎的人却还是不过百年阳寿,到时候看着他们一个个死去,这种感觉……我不禁感叹,大BOSS就是大BOSS,还好没有让他发现我偷电。


 

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有一个看上去有十足暴力倾向的人大驾光临了,老板怕重新变回木乃伊所以派我去当挡箭牌吧。


 

啧啧啧,艺术家的权益谁来保护啊!


 

我草草翻着那人的档案,一瞬间突然想起了什么。


 

——那个解老板,解语花,也就是解雨臣,当年过来时似乎是我接待的。


 

仔细回想了一下,还真就是这样。那会儿是七几年,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搞得轰轰烈烈。我们看过了多少伟人的眼泪,却还是一次次心里受不住的难受。


 

当时和这个解雨臣一起过来的还有一个残疾人士,左手臂整个没有了,左腿一半截肢。解雨臣叫他小吴,说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在这里,基本上所有喝汤的人在喝汤之前都要经过我的心理指导才能说出他一生的经历,安心喝下汤,而我则拿过他们的碗和他们的经历去建造城市。碗做支撑建筑物的骨架,其间的缝隙则由那些人的经历填补。解雨臣这个魂,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没有经过我的心理指导就自己说出他的故事的人。在他的带动下,小吴也竹筒倒豆子似的说出了自己的经历。他们的回忆很传奇,我记得用他们的回忆填补成的建筑非常美丽。他们都有不能放下的愿意永生永世铭记的人和往事。虽然没有多么仔细的描绘,但是却一点也不影响故事的动人。最后,解雨臣端起碗,几乎没有迟疑。我却拦下了他,问道,你难道全都想忘了吗?他轻柔地笑说,是啊,我希望我可以忘记他,然后下辈子纯纯粹粹地遇到他,爱他。说罢,一口饮尽。小吴大口大口地吞着汤,也大口大口地吞着落进碗里的眼泪。


 

虽然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我却发自内心地为这两人惋惜。文化大革命……还真是可笑。不过是年轻时被国民党军官养着,解放战争时又在美国赚了不少钱而已,这样出色的一位京剧艺术家就这样硬生生被扣上了“走资派”的罪名,在众人的鄙夷和骂声中凄惨死去。而小吴甚至更是可怜,当年在解放战争中奋勇杀敌,甚至残了自己的身体,最后却只因为舍不下解雨臣这么一个好兄弟,被那帮疯子视为同伙。


 

而我也听出来了,小吴这么些年一直割舍不下的那个人就是当年大BOSS说过再也不收的那个藏蓝长衫黑金古刀的男人。那样一个在战场上滚过来的汉子在我面前像个娘们儿似的哭得梨花带雨,手里紧紧握着口袋里两个年头很足的银元,不停嘟囔着,这是我欠他的……


 

我不懂得地上那些儿女情长。但是我穿过婆娑摇曳的曼珠沙华,看到了被打翻在地的戏服箱子,那些名贵布料顷刻化为碎片,红了眼睛迷了心智的人们哄抢着珠钗翡翠,一片狼藉。


 

当时清欢一曲何人能及,谁料浮生不过区区一戏。


 

当真可惜。


 

而那个藏蓝长衫的男人,就还像当年遇见小吴时那样,守着他的古董铺子,摆着一把不卖的刀,宽容地对待欠他两元人民币的人,然后,等着再也等不到的两个银元。


 

再看向那两人时两人已经褪去了隐匿的或者张扬的悲伤,就这样绽开了轻轻浅浅的笑,恍若鸿蒙之初。我似乎看到了他戏台上的风华绝代,还有他沙场上的豪情纷飞。


 

我将材料放回档案袋,穿过妖冶的曼珠沙华,迎接正向这边走来的我的顾客。


 

那人戴着墨镜,头发全白却依然茂密,走路时完全没有老态,仿佛是胜利归来的将军踏进城池,准备接受人们崇敬的目光一般。


 

“您好,我是专程来接您的。”我微微鞠躬。


 

那瞎子毫不吝啬地给了我一个灿烂的笑容。说实话,若不是他已经年老,这笑容还真能击中不少小姑娘的芳心。


 

“小同志,我问你一下啊,有没有一个特别特别好看的戏子,不对,是艺术家,来过你这儿啊?”他带着几分痞气地搭上我的肩膀,动作干脆自然,虽然这个动作出现在老人身上并不是多么令人舒服的感觉。


 

我想了想,如实回答,“是的,将近二十年前的事了。早就转生投胎去了,就是不知道投去啥时候啥人家。”


 

那瞎子离开了我的肩膀,双手枕在头后,有几分叹息的意味,“花儿爷还真是不听话啊,早早就去了。罢了,就算是等着也等不来我这糟老头子了。”说罢,他好像看到了我们的城市,夸赞道,“你们的地方建得还挺不错。”


 

我一向是个实话实说的人,“不瞒您说,这些都是我设计并着手去建造的。”我抬手指向一幢幢高楼大厦,“您有所不知,这些楼的基本框架都是孟婆汤的碗做的,然后用人们生前的记忆去填补缝隙,结实得很哩。那些记忆越美,这楼也就越漂亮。您来得不是时候,到了晚上那会儿霓虹灯亮起来那才好看哩。其实也不是什么霓虹灯,就是不同的人之间记忆有重合的部分,重合部分会彼此感应亮起来,重合得越多,这灯就越好看。”


 

“你倒还真是个艺术家。”那瞎子夸道。


 

我点点头接纳他的夸赞,又难得地正经起来,“其实,看到他们虽然生前有或多或少的遗憾,但是死后能记忆相连,我觉得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向他微笑,“就好像又在一起了一样。”


 

那瞎子笑笑,快步走进店里,一屁股坐下。我递给他一碗汤,“本店招牌美食,孟婆汤。”


 

他一愣,笑道,“还有别的美食吗?”


 

我微笑,“难道这一样还不够我们闻名遐迩吗?”


 

那瞎子眺望着不远处的城市,抿了抿唇,然后悠然地端起碗。他缓缓说着自己的经历,平淡而温和,那种初见时放肆的笑容再也没有出现。


 

他晃着碗里的汤,看着我们的城,笑说,“马上可就要什么都记不得了。”然后他闭上眼睛,“媳妇儿,当时你唱得,可真是好听……”


 

然后我看到了干净的碗底。


 

那瞎子放肆地笑着,跑上了投胎的路。


 

我收起了他的碗和记忆,扔下手里的工作,立刻去为我们的城市添砖加瓦。


 

那些记忆,终将连成一座城池。他们,也终将再也不会分离。


 

我始终执着地坚信着。像个神经病一样。


 

夜幕终于缓缓降落。当城市的灯光亮起的那一刻,我被迟迟才亮起的美丽光芒吞噬了一切杂念。那是纯粹的毫无杂质的无以言表的美丽。散发着幽幽的温暖。


 

——我知道,是他们相遇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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